第(1/3)页 次日天一亮。 赵锋便起了个大早。 钱冲给的金子还剩一锭,被林锋沉甸甸地揣在怀里,像块烧红的烙铁。 这钱,烫手,但也是救命钱。 他要去县城,必须去。 把金子换成实实在在的粮食、布匹、盐巴。 换成能让三个女人在他走后,安安稳稳活下去的家底。 新房内,陈卿舒、叶芷怡和林清月也已经醒了。 没了昨夜的尴尬,三个女人凑在一起,竟有种奇异的和谐。 堂屋里,陈卿舒和叶芷怡正低头做着针线活。 “姐姐,你看这针脚,给相公做内衬,会不会磨得慌?” 叶芷怡举着一件刚裁好的粗棉布里衣,有些不确定地问道。 陈卿舒接过来,用指腹捻了捻,笑道:“傻妹妹,你这手艺,比县里最好的绣娘都不差了。相公穿上,只会觉得舒坦。” 她们在为即将远行的赵锋,准备行装。 一针一线,缝进去的,是道不尽的牵挂和担忧。 林清月坐在一旁,手里捧着一杯热水,看着她们忙碌,心里有些不是滋味。 她们是他的妻,为他缝衣做鞋,天经地义。 可自己呢? 受了他的救命之恩,住着他的房子,吃着他的粮食,却像个外人。 她想做点什么,却又找不到合适的由头。 最终,她咬了咬唇,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,轻声开口:“两位姐姐,我想……我想给赵大哥也做个东西,算作……算作报答他的救命之恩。” 陈卿舒和叶芷怡闻声抬起头,相视一笑。 那眼神里,什么都明白了。 陈卿舒放下手里的活计,拉过林清月的手,柔声道:“这有什么,你只管做就是。我看你女红也好,不如给相公绣个荷包吧,贴身戴着,也能时时念着你的好。” 一句话,说得林清月红了脸,心里那点小九九被看穿,却又觉得无比熨帖。 “嗯。” 她低着头,声音细若蚊呐。 看着这屋里温馨的一幕。 赵锋心里一暖,转身大步出了门。 …… 再次来到县城,赵锋立刻察觉到了不对劲。 街道上,气氛明显比前几日紧张了许多。 路口多了不少手持长矛的兵丁,眼神警惕地盘查着过往行人。 百姓们一个个行色匆匆,脸上带着几分惶恐,街边的小贩连吆喝声都压低了。 一股肃杀之气,笼罩着整个县城。 赵锋心里咯噔一下,随便找了个路边的茶摊坐下,扔下几枚铜板。 “小哥,来碗茶。顺便问一句,城里这是怎么了?官兵怎么多起来了?” 那茶摊的小厮收了钱,麻利地端上一碗浑浊的茶汤,凑过来压低声音道:“客官可别大声嚷嚷!听说……听说前两天,咱们义军的大部队,在北边被朝廷的官军给埋伏了!” 小厮说得神神秘秘,伸出五根手指头晃了晃:“听说啊,一下子就没了好几千人!连大旗都丢了!现在城里风声鹤唳,都在抓奸细呢!” 赵锋端着茶碗的手,猛地一僵。 败了? 义军竟然吃了败仗? 他整个人都愣住了。 作为一名历史系博士,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意味着什么。 王朝末年,天下大乱,官逼民反。 这个时期的义军,应该如同燎原之火,势不可挡才对。 官军腐败,兵无战心,往往是一触即溃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