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:情敌三千又何妨-《大佬的武力值又爆表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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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听闻西域有独特的美食,有草原的美食,也有西域风情的美味。

    当即就同意了这场婚礼,也没过多纷扰,惹来那些送话的人一脸惊诧,惊诧过后便是释然,毕竟安安稳稳的同意就好,省的她们用其它手段,到时候伤了这张如花似玉的脸蛋就不好了。

    席千岁答应的干脆,也不过是因为人(魂)生地不熟,不认得路,没有钱财,这些护送的且当是一群带路的,到达目的地就可以甩掉他们了。

    西域的人风情人土都格外吸引人,热情似火,特别是鲜少见到来自中原的娇俏女娃娃,皮肤白皙透亮,与旷野的西域自是不相同,也是更吸引那些原住民了。

    愣是凭借一张美貌开(蹭)开(吃)心(蹭)心(喝),过得可是十分满意。

    特别是在西域还遇见了一个一头小辫子的男子,肤色偏小麦色,一头小辫子格外有异域风情,身上的衣衫也不像中原裹得严严实实的,反倒是有些过分清凉,胳膊和大腿都露出来了,也不显得奇怪。

    那男子看上去很健康,但实际上是个病秧子,也是小公主这次和亲(冲喜)的对象,只是两两面对面而不相识。

    因为身体原因,本就该驰骋草原的小王爷,最后不得不坐旁观看。

    他喜欢策马奔腾,只是这身体容不下他如此疯狂糟蹋。也只能看着席千岁飞奔草原上,也在西域里,故作潇洒。

    这一故事是鲜少,故事最后,这是完美的结局,小公主和小王爷确实成了一对,一对只有名的夫妻,游历完西域就去其他地方,总之彼此向着出发。

    那便是那人喜欢的马。

    至于为什么忘记了?

    这就是记忆退却做的好事,每一次就是忘记,而且要慢慢忘记,这便有了后来每一次都记不住的事。

    你正在经历这一件事,也说明有另外一件事情正在忘却当中。

    而你忘记的速度,有时比你记得的速度还要快,且快上一两倍。

    “阿辞,我想有句话对你说。”小王爷扭扭捏捏的,小麦色的脸上透了几抹红晕,不辣眼反而挺好看的。

    “说呗。”小公主拉停白马,马蹄上染了草色,翠的有些好看,没什么太在意的挥挥手,“你想说什么?”

    小王爷抿唇片刻,脸上的红越发明显:“就,就……我若在你心上,情敌三千又何妨。你若在我身旁,负了天下又怎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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